王曉明與安樂死
個案提供:張婷玥老師
壹、前言
道德原則(moral
principles)可用來判斷行為是否合乎道德性,並可作為分析個人或他人行為的參考工具。道德研判(moral reasoning)則是指個人對於一件事件的「是、非、對、錯」,做出具體見解的過程。面對生活中許許多多的事件與個案,每個人都持有不同的道德原則來做出道德研判,而事件與個案本身往往沒有一定的標準答案,端賴社會普遍性的討論與共識產生。
王曉明是台灣社會六年級以前的民眾所知道的植物人,她在青春年華之時,一場車禍沒有奪走她的生命,但卻奪走她的精彩人生,她在床上躺了近半世紀,每當有安樂死的討論時,她的個案又被再提起一次,但台灣社會與法律上,目前對這個安樂死這個議題,尚無確切的答案與共識。藉由以下新聞內容,可以促進學生從目的論與義務論兩個不同的道德法則來思考與討論安樂死這項議題,也能再次認真地檢視生命的真實意義。
貳、個案內容
因為17歲的那場車禍,植物人王曉民在病床上躺了近半個世紀,在2010年3月於高雄逝世,享年64歲;而王曉明也是台灣爭取安樂死的首例。當年正值荳蔻年華的王曉民就讀於北二女(現為中山女高),並擔任管樂隊指揮,上學途中,遭到計程車從背部追撞成為植物人。由於當時上鮮少有植物人的病例出現,王曉明還被媒體以「活屍」、「活死人」來形容。
王曉民的父母因不忍愛女生命就此停止,數十年來日以繼夜照顧她,期盼她奇蹟甦醒的那一天。但隨著時間消逝,王曉民的父母年紀越來越大,照顧王曉明也越來越吃力,倆老心理明白,王曉明再也站不起來了。倆老擔心自己死後,王曉民無人照顧,於是開始向政府、總統請命,希望能讓王曉民合法安樂死,但都沒有回音。最後倆老因癌相繼過世,3位妹妹仍然不離不棄,將她送到安護中心繼續照顧,而王曉明也在2010年3月離開人世。王曉民的妹妹王曉嘉曾說,「我們全家都不相信王曉民是植物人」,即使她雖然無法說話,但心理還是有感覺的。王爸爸過世的時候,王曉民還曾留下淚來。而在王家人無微不致的照顧之下,讓王曉民即使長年臥病,皮膚仍然向嬰兒般細緻。
立法院日前通過「安寧緩和醫療條例」修正草案,明訂傷病「末期」病人只要家屬同意就能停止救治,但這此案不包括有生命能力的植物人。因此如果王曉民的父母仍在世,此法案仍無法解除他們心中的牽掛,不過也由於他們在世時不斷呼籲重視安樂死的議題,因此催生了「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的修正,為安樂死合法化跨出了一步。
安樂死牽涉了倫理、醫學及法律層面等問題,最主要的爭議在於「縮短」生命。由於安樂死涉及價值判斷,贊成及反對者往往立場鮮明,必須經由社會長時間形成共識,才有可能進行相關立法。
?、問題與討論
1.
請由「目的論teleology」觀點,討論人們贊成安樂死的可能理由。
2.
請由「義務論deontology」觀點,討論人們反對安樂死的可能理由。
3.
請說明你對安樂死的看法。
4.
請試著由病人的角度思考,一位長期臥床失去知覺的病人,會希望周遭的人如何處理他/她的生死。
名詞解釋
1.
「目的論teleology」係以以一件事情的後果來論斷是非,不在於行為本身的好或壞,而是取決於行為的結果。
2.
「義務論deontology」是以行為本身,甚至於行為的動機,作為研判行為是否合乎道德的檢驗依據。
資料來源
1.
NOW news新聞網
http://www.nownews.com/2011/01/05/91-2679368.htm#ixzz1nZB8ySD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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